个人信息的管理
中央物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按照下列形式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构建了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彻底根据全体职工的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的认识与方针,来推进个人信息的保护。
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从客户收到的个人信息被用来我公司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从我公司发出的联络及业务的指南及提问的回答。
关于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我公司将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妥善管理,除去以下事项外,不会向第三方公开个人信息。
· 经过了客户的同意的情况下
· 为了进行客户要求的服务,我公司向委托方公司公开的情况下
· 根据法律需要公开的情况下
关于处理个人信息的问题
收到的个人信息会出现全部或部分被委托的情况。
若保存的个人信息出现委托的情况,会以确保足够的个人信息保护水平为条件,在签订机密维持合同之后进行。
关于公开需要公开的个人信息
根据客户本人的需求,我公司会对持有的需要公开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的通知,公开,内容的修改,追加及删除,停止使用,删除(称为“公开等”)做出对应。
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及修改
我公司在遵守适用于保有个人信息相关的法律及其他规范的同时,努力对本政策的内容进行适当的修改及其改善。
用不易识别的方法获取个人信息
不会做出通过cookie及网络信标等用不易识别的方法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
咨询我们
关于我公司的个人信息的处理的咨询,请从下列方式中联络
中央物产股份有限公司
岐阜县中津川市驹场1666-3437
电话 +81-573-66-2808(代) / 传真 +81-573-66-2809